关于2021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鞠笑发布时间:2023-06-01浏览次数:12937

各学院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药大研函〔202223号)的有关要求,现对2021级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1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须在61日至630日之内完成。因故不能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应至少提前两周提出延迟考核申请,导师、学院审批同意后参加下一批次中期考核,考核通过至少6个月后才能进行毕业答辩。

二、考核组织

1.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由各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统筹协调,各系(教研室或中心)主任具体负责实施,以学科(专业、领域方向)为单位,统一组织,集中分组开展考核工作。考核分组建议20-30名学生为一组,实施负责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相近二级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方向进行合并审查,但每组学生数不得超过30人。本次中期考核采取现场审核学生提交的书面材料的形式进行。

2.中期考核会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安排,并统一公布。各学院可在系统设置中期考核申请提交时间,建议学生线上申请时间为6月初-15日,学院现场审核时间为615-27

2.硕士生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或通过当年度硕导上岗招生申请的指导教师组成(专硕考核专家组要求至少有1名行业专家参与),研究生导师遵循回避原则,不得担任所指导学生的考核专家组成员。考核专家组设组长1名、秘书1名。

三、工作流程

1.研究生在中期考核会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培养管理-论文中期检查提交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申请,附件上传补充证明材料提交后告知辅导员、导师及时进入系统审核。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载打印中期考核表,提交考核专家组进行评审。若导师审核驳回重新提交,仍需在各学院设置的提交时间内完成。

2.研究生辅导员在中期考核会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WEB端“培养-论文开题中期管理-中期检查审核”、导师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WEB端“导师培养管理-中期考核申请审核,或者登陆手机企业微信“企业微信-工作台-研究生培养-中期检查审核”(基地导师登录微信服务号“药大便捷微服务”),对学生提交的中期申请进行审核。

3.专家组考核秘书准备相关材料,中期考核会场由组长主持。专家组参照《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细则》中的评审指标要求(附件2对学生提交的中期考核材料进行评价,最终成绩由各考核专家打分分值的平均值确定。评定结果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由秘书在研究生提交的中期考核报告上记录、签字,答辩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后,学院存档。各学院每个二级学科(专业、领域方向)的优秀比例不超过5%,优秀和良好的比例之和不超过40%

4.各学院将评定结果通知到每位研究生并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630日前汇总评定结果,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论文开题中期管理-中期检查审核,下载模板并导入考核时间、地点、结论。76日前将中期考核结果以公函形式报研究生院。

四、工作要求

1.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研究生导师及考核专家应对研究现阶段进展、下一阶段可行性、研究课题的创新性等进行充分评估,为研究生开展系统科学、规范有效的工作做出指导。

3.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原则上应进行公开评审,如课题内容确有保密需求的,需经导师申请、学院审批同意后,进行保密中期考核,并将保密中期考核相关安排向研究生院进行报备,保密考核专家组成员由导师自行聘请,应符合专家组组成要求。

4.在联合培养基地实践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中期考核,无法返校的研究生可以邮件或其他方式将中期考核表及相关补充材料送至学院进行集中评审。

6.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相关的材料(模板见附件),包括中期考核安排(时间、地点、专家组成员信息)、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专家组评分表、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按学号排序)等,按上述顺序以学科或专业为单位,由各学院辅导员或秘书统一存档备查,需保存至研究生毕业前统一发回,由学生存至学位档案。

7.研究生院将对各学院的中期考核工作进行现场督查,请各学院详细填写《2021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备案表》,至少于中期考核会前5个工作日报研究生院备案(附件3,联系人:鞠老师,电话:86185535

8.研究生中期考核的评审结果充分客观反应了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研究阶段的研究表现,将作为第三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的重要指标之一,参与研究生奖助金的评定。

9.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将对学院中期考核工作开展质量进行督查,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公正评审,督查结果将予以通报。

10.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和《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细则》执行。

 

附件:

1.  《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pdf

2.  《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细则》附件2. 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细则.docx

3.  2021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备案表(更新)附件3. 2021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备案表.xlsx

4.  中期考核工作安排样式附件4. 中期工作安排样式.docx

5.  研究生中期考核专家组评分表样式附件5. 研究生中期考核专家组评分表样式.docx

6.  中期结果汇总表样式附件6. 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样式.docx

7.  申请延期中期汇总表附件7. 申请延期中期汇总表.docx

8.  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延期中期申请附件8. 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延期中期考核申请.docx

附件9. 结果公函样式.docx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