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涓发布时间:2026-03-16浏览次数:59

有关学院、研究生导师及2026届预毕业研究生:

       为确保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学校将对所有拟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展双盲匿名评审,盲审合格方可申请毕业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1、电子版学位论文须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平台”进行盲审。博士首次盲审(3份)、硕士首次盲审(1份)费用由学校承担。

       2、研究生须将电子版盲审论文原文、盲审论文摘要、论文信息汇总表(附件1)及纸质版送审同意书(附件2)交至所在学院。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如下:

       (1) 论文信息汇总表须按照示例和说明填写,表头不可修改。黄色表头为必填项,灰色表头无需填写。

       (2) 盲审论文必须以PDF格式提交,文件命名方式统一为:学校代码_学号_LW.pdf(例如:10316_1631010001_LW.pdf)。论文撰写与排版须符合《研究生盲审论文基本要求及格式规范》(附件3)的规定,封面页不得包含任何作者或导师的个人信息。

       (3) 摘要必须为txt格式,命名方式:学校代码_学号_ZY.txt(如10316_1631010001_ZY.txt)。命名中不能出现任何空格,中间以下划线“_”连接,学号中如有字母“B”或“S”则均为大写字母。论文命名错误则无法上传至系统。因学生本人命名错误导致不能及时送审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4) 送审论文的“题目”和“研究方向”是平台分配盲审专家的重要依据,且“研究方向”是指所提交的论文的研究方向,而非导师的研究方向,请务必重视此两项填写。“研究方向”和“关键词”若存在多个,均需用分号隔开。

       (5) 所有送审论文必须征得导师同意,导师须按照附件2的格式出具“送审同意书”,与论文一并交至所在学院。未提交者不予受理。

       3、论文评议采取“盲审”办法,盲审论文不得出现导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信息。送审论文中如列举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或研究成果,须去掉所有作者及导师姓名。如涉及知识产权的敏感内容,可在不影响论文整体水平的前提下作隐藏处理。

       二、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    

       各学院汇总本单位研究生的盲审材料后,统一报送研究生院,时间节点如下:博士盲审材料须于4月10日前提交,硕士盲审材料须于4月20日前提交。具体提交方式为:将盲审论文原文(PDF格式、摘要(TXT格式)、论文信息汇总表放入同一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发送电子版至学位办。“送审同意书”由学院留存备查。

       三、其他事项

       1、 按照与教育部学位中心的协议约定,盲审论文结果将在送检后50日左右反馈我校,研究生院将从5月中旬起,陆续将收到的盲审结果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请及时关注。  

       2、 除盲审外,博士须另请至少2位、硕士须另请至少1位相关学科专家评阅论文,补齐评阅书后方可申请答辩。

       3、博士学位论文若未通过平台盲审,需根据盲审评阅意见的具体情况进行申诉或修改后重新送审,所产生的评阅费用由导师承担。硕士学位论文若未通过平台盲审,将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率不低于20%。具体依照《学位论文盲审评阅意见处理流程图》(附件4)执行。

       4、学位论文盲审意见自获得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超出有效期未通过答辩者,再次申请答辩时须重新参加盲审,相关费用由导师承担。

       5、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6〕27号),涉密学位论文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论文,其开题、评阅、答辩等环节,需按照国家对涉密活动的有关要求进行。涉密论文的评阅方式请咨询学位办,且不得参评任何形式的学位论文评优评奖。

       请各学院、导师和研究生高度重视,按时、规范提交盲审材料,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 论文信息汇总表模板.xlsx

       附件2 论文送交盲审同意书.docx

       附件3 研究生盲审论文基本要求及格式规范.doc

       附件4 学位论文盲审评阅意见处理流程图.docx

 

研究生院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