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顾洁发布时间:2020-10-31浏览次数:1682

各有关课题负责人

根据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近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对2017-2019年立项但未结题的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开展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立项但未结题的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内容

1. 研究情况。包括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研究过程和主要创新等。

2. 主要成果。包括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3. 经费使用。包括省资助经费、学校支持经费开支情况。

三、结题方式

1. 依据课题管理办法,重大课题由省教育厅组织结题验收,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省教育厅委托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进行结题工作。研究生院将严格按照课题管理办法,组织专家对相关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明确结题结果(合格或不合格)。省教育厅采用随机抽取的形式对委托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进行结题工作的课题进行督查。

2. 课题主持人须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2),并附相关成果佐证材料。

3. 本次结题工作使用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http://jsxw.jse.edu.cn/)进行填报。所有拟结题的课题主持人登陆平台填报材料并上传盖章签字后的PDF版本结题报告书和相关成果佐证材料(含延期申请)。平台开放时间为20201030日至20201130请各课题主持人1120日之前将相关结题材料纸质版提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并盖章,盖章后返还给各课题负责人,请各课题负责人及时登陆系统上传结题材料。

四、其他事项

1. 原则上2017年、2018年的所有立项未结题课题应于2020年结题。凡逾期未结题或结题不合格的,将取消课题立项、收回资助经费并公开通报。

2. 2019年立项重大委托课题实施年限按开题报告期限执行。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项目应于2020年结题,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 1 年(需附情况说明)。延期后仍无法结题或结题不合格的,将取消课题立项、收回资助并公开通报。

3. 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为课题完成者颁发结题证书。

  

联系人:顾洁,86185537  

  

   附件:

1. 结题账号和信息 结题账号信息.xlsx

2.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报告书结题报告书.doc

3.关于做好2017-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0)21号.pdf

 

 

研究生院

2020.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