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中国药科大学“豪森”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位办发布时间:2020-09-21浏览次数:2404

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关于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苏教研〔20187)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激励研究生导师以学术造诣和人格风范引领研究生成长成才,营造教书育人的良好环境,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新精神、新要求,决定组织开展“豪森”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与条件

(一)参评对象

中国药科大学在岗研究生导师且不担任校级领导职务,已办理退休手续或申报之日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属于申报范围。

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如以团队形式申报,申报人必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成员(含申报人)不超过5人。

(二)评选条件

推荐和评选的优秀研究生导师应遵守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及团队成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申报人及团队成员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是研究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申报人已完整培养一届研究生。申报人及团队成员育人成效显著,所指导的在读研究生表现优秀,所指导的研究生毕业后在相关工作岗位做出积极贡献。

4、申报人及团队成员近三年所指导的研究生未发生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情况,且均无学术不端或师德失范行为记录。

5、申报人及团队成员近三年未发生研究生教学事故。

二、奖项设置

“豪森”优秀研究生导师奖2项,奖励标准为一次性奖励税前200000元人民币。如以团队形式申报,奖金由申报人负责分配。

“豪森”优秀研究生导师提名奖3项,奖励标准为一次性奖励税前10000元人民币。如以团队形式申报,奖金由申报人负责分配。

三、评选方式

(一)请各学院按表格中推荐名额推荐候选人,如下:

学   院

推荐名额

药学院

3

中药学院

2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含生物药物学院)

2

国际医药商学院

1

理学院

2

工学院

1

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

2

药物科学研究院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二)网络评选投票。推荐候选人提供1个标志性研究生培养案例,由全体教职工、全体研究生、毕业五年内研究生参加网络评选

师生代表投票。经材料展示,由教职工、研究生代表现场投票对候选人进行排序,前10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四)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参考优秀案例评选和师生代表投票结果,提名前5名进入学校审定环节。

(五)学校审定。由学校确定最终获奖人选,并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四、时间安排

9月18启动评选工作

9月28日前    院部推荐预备候选人

10月10日前    网络评选投票

10月20日前    师生代表投票

10月30日前    专家评审

11月12日前    学校审定

11月16日      颁奖典礼

五、材料要求

1.中国药科大学“豪森”优秀研究生导师申报表(详见附件),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

2.申报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与申报表装订成册,主要包括:申报表中填写内容的相关复印件(论文代表作所发表的刊物首页、目录页复印件;有关获奖成果证明材料;科研项目立项审批书;指导学生的成果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个人风采照片1张(用于网络投票)。

、表彰奖励

(一)学校为“豪森”优秀导师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金,在获评的第二年,奖励1个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为“豪森”优秀导师提名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奖励金,在获评的第二年,奖励1个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二)学校为获评导师组织全校教师经验交流会、宣讲会,推广其先进的育人模式、指导方式、实践育人方法,营造良好的导学氛围。

(三)学校对获评的导师在校内外进行深度报道、广泛宣传,树立导师典范,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校风。

、其他

1.设立举报邮箱(人事处邮箱:cpuszk@163.com;纪检监察室邮箱:jijian@cpu.edu.cn),受理对师德瑕疵、恶意拉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举报。

2.联系人:李旭,咨询电话:025-86185066,电子信箱:cpulixu2014@163.com

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