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涓发布时间:2023-06-28浏览次数:2657

各相关学院、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申请学位的流程、环节,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执行,详见链接:http://yjsy.cpu.edu.cn/c4/63/c6314a181347/page.htm。

       二、论文盲审

1、博士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须通过校级论文盲审,上半年通过盲审的博士不需要重新送审。校级盲审参照《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yjsy.cpu.edu.cn/c4/68/c6314a181352/page.htm)要求执行。12月份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论文盲审分非涉密送审和涉密送审两种形式进行。非涉密论文请各院部配合做好汇总统计,并以院部为单位提交盲审论文的电子版及汇总表,提交论文的截止时间为10月11日下午3点。涉密论文请研究生直接将纸质版论文(博士2本)、缴费凭证和导师送审同意书(学院盖章)送交行政楼717房间,提交时间为10月10-11日,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11日下午3点

2、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须通过学院盲审,具体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参照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yjsy.cpu.edu.cn/c4/f1/c6314a181489/page.htm)要求执行。

三、毕业材料提交

申请9月份毕业的研究生请于9月19日前在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答辩通过后在系统中提交答辩结果录入,并于9月20日、21日提交纸质学位材料至学位办(行政楼717),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1日下午4点。

申请12月份毕业的学生请于11月28日前在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答辩通过后在系统中提交答辩结果录入,并于11月29日、30日提交纸质学位材料至学位办(行政楼717)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30日下午4点

      四、学位审定及证书发放

      学校将在9月和12月分别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讨论毕业及学位事宜,会后发放毕业和学位证书。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