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工作部署,学校积极组织了实施工作,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资格审核,现将我校“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部分)”拟推荐人员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本次公示期为2023年4月3日至4月10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培养办公室反映。联系人:鞠老师;联系电话:86185535。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3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工作部署,学校积极组织了实施工作,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资格审核,现将我校“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部分)”拟推荐人员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本次公示期为2023年4月3日至4月10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培养办公室反映。联系人:鞠老师;联系电话:86185535。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