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立项的通知

发布者:康迪发布时间:2023-03-13浏览次数:4833

各学院、各研究生导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及《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等文件精神,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优化和完善课程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研究生课程的育人功能,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精品课程立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定位

按照慕课建设标准,建设一批在公开课程平台上线的优质课程,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应用与共享;打造具有药学特色的研究生课程体系,争创省级或国家级一流精品课程。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的课程需与研究生培养方案匹配,教学效果好,能充分利用在线课程特点。优先支持已开展线上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并取得良好效果的课程申报。

2.课程申报须有稳定的团队。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除主讲教师外,需配备必要的助教团队,在课程上线后服务课程建设。

3.课程负责人须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且承担研究生教学工作满3年,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能力强。

4.课程内容导向正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涵盖课程基础知识点、学科优势和特色、学科前沿进展等内容,反映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并融入课程思政元素。

5.课程结题时,需上线学校认可的全国主流MOOC平台,建设优秀的由学校推荐上线国家研究生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结题成果应包括:课程介绍、课程大纲、课程视频、作业及考试等部分,具体参照附件4课程建设技术要求。

6.课程内容不得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课程,一旦发现,直接取消立项,教师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7.研究生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的成果归学校、项目团队成员共同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团体或个人不得利用其进行盈利性质的活动。

三、管理办法

1.研究生精品课程项目属于校级教改项目,项目负责人不超过2名,建设周期为一年,研究经费为5/门,项目经费分两次拨付。批准立项后划拨经费3万元,20244月进行结题检查,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拨付剩余经费2万元。项目划拨经费需在当年630日前使用50%,当年930日前使用75%,当年1130日前使用完,未用完的经费收回。

2.课程建设的视频制作须由专业的课程拍摄与制作公司负责,制作经费额外拨付。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必须积极配合,在项目期内完成课程建设任务并完善课程基本资源,具体包括:课程教学内容设计,按照平台要求完成教学视频录制工作和线下准备工作等。

3.凡未按项目计划进行课程建设的课程将撤销立项,撤销立项的课程负责人2年内禁止申报研究生教育相关项目。

4.学校对获得立项的课程教学工作量给予奖励,具体按照《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认定细则》执行。

5.对建设优秀的研究生课程负责人或团队,学校会根据建设成果获得省级、国家级奖励荣誉情况进行研究生招生指标奖励。

6.为提高资助的覆盖面,2022年已经获得课程资助的负责人,本年度暂不予资助。

四、申报程序

1.团队申报。课程负责人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4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学院。

2.学院初审。各学院按照申报条件,在申报人及其团队的授课水平、课程内容的思想性和科学性等方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药学院、中药学院至少推荐申报2(其中专业核心课不少于1),其他学院至少推荐申报1门(专业核心课优先)。

3.材料报送。47日前,各院部将通过初审的材料(纸质材料附件1和附件2各一式四份,电子版附件1-3)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行政楼820),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kangdicpu@foxmail.com

4.组织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后公布结果。

精品课程附件.rar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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