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药大研函〔2022〕22号)、《2025级有组织科研研究生培养实施方案(试行)》(药大研函〔2025〕30号)等有关要求,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题时间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须在10月20日之前完成。因故不能参加开题的研究生应至少提前两周提出延迟开题申请,经导师、学院审批同意后参加下一批次开题,开题通过后才能进行中期考核。
(二)开题组织
1.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由各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统筹协调,各系(教研室或中心)主任具体负责实施,以学科(专业、领域方向)为单位,统一组织,集中分组开展开题工作。建议10-20名学生为一组,实施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相近二级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方向进行合并审查。
2. 本次开题采取现场公开答辩的形式进行,硕士生一般不少于10分钟,博士生一般不少于15分钟。
3.开题的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安排,并统一公布。各学院可在系统设置开题申请提交时间,建议学生线上申请时间设置为9月初-9月20日,学院现场考核时间为9月20日-10月10日。
4.硕士生答辩专家组由不少于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或通过当年度硕导上岗招生申请的指导教师组成(专硕答辩专家组要求至少有1名行业专家参与)。博士生开题答辩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或通过当年度博导上岗招生申请的指导教师组成(专博答辩专家组要求至少有2名行业专家参与)。研究生导师不得担任所指导学生的评审专家组成员。答辩专家组设组长1名、秘书1名。
(三)工作流程
1.研究生在系统开放时段内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培养管理-论文开题申请”提交学位论文开题申请,提交后告知导师及时进入系统审核。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载打印开题报告,提交专家组进行评审。若导师审核驳回重新提交,仍需在各学院设置的提交时间内完成。
2.研究生导师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Web端“导师培养管理-论文开题申请审核”,或登录手机企业微信“企业微信-工作台-研究生培养-开题审核”(基地导师登录微信服务号“药大便捷微服务”),对学生提交的开题申请进行审核。
3.研究生开题由组长主持,秘书准备相关材料,专家组参照《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细则》(药大研函〔2023〕40号,附件3)中的评审指标要求对学生提交的开题材料进行评价,其中论文选题方向的评价可酌情参考《中国药科大学2025年博士生学位论文选题指南汇编》。最终成绩由各评审专家打分分值的平均值确定。由秘书在研究生提交的开题报告上记录、签字,答辩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后,由学院存档。
硕士研究生评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整体优秀比例不超过5%,优秀和良好的比例之和不超过40%。
4. 各学院将评定结果通知到每位研究生并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0月20日前汇总评定结果,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论文开题中期管理-开题结论导入审核”,下载模板并导入开题时间、地点、结论。10月30日前将开题结果以公函形式报研究生院。
(四)工作要求
1.本次开题工作涉及2025级硕士研究生、2026级校企联培5+2、2026级“中国药科大学华大药学拔尖基地创新班”及2026级“中国药科大学生物医药前沿交叉学科拔尖创新班”硕士研究生和2025级博士研究生及2024级直博生。2025级有组织科研“兴药班”硕士研究生的开题工作,将另行通知。
2.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学位论文撰写的基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研究生导师及评审专家应对选题的创新性、可行性及前期准备工作进行充分评估,为研究生开展系统科学、规范有效的工作做出指导。
3.开题结果为“通过”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得更改论题,如有特殊原因需更改者,须由研究生书面申请,经导师、学院审批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按要求重新开题。
4.学位论文开题原则上应进行公开评审,如课题内容确有保密需求的,需经导师申请、学院审批同意后,进行保密开题答辩,并将保密开题相关安排向研究生院进行报备,保密开题专家组成员由导师自行聘请,应符合专家组组成要求。进行保密开题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得参与评优,开题结果应为“合格”或“不合格”两类。
5.在联合培养基地实践的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开题,无法返校的研究生可通过线上视频会议方式参与学院的集中开题答辩。
6.各学院需在开题评审前填写《2026年研究生开题工作备案表》(附件4),对开题组织情况进行报备。其他开题工作相关的材料(模板见附件5),包括开题安排(时间、地点、专家组成员信息)、研究生开题结果汇总表、专家组评分表、研究生开题报告(按学号排序)等,按上述顺序以学科或专业为单位,由各学院辅导员或秘书统一存档备查,需保存至研究生毕业前统一发回,由学生存至学位档案。
7.研究生开题的评审结果将作为第二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的重要指标之一,参与研究生奖助金的评定及研究生的各项选拔考核。
8.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和《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细则》执行。
附件:
附件1. 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2022年版).pdf
附件3. 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细则(2023版).pdf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