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一轮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5〕19 号)文件要求,学校认真组织了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研究生)储备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综合考量校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和双一流学科建设需要,经专家评审,拟优先推荐5项成果申报,详见附件。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5日至11月11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反馈,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研究生)储备项目拟推荐名单-1105.xlsx
研究生院
2025.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