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四届“十佳研究生导师”和 “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校内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涛发布时间:2024-05-07浏览次数:10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省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发挥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江苏省教育厅教育宣传中心(江苏教育报刊总社)于今年联合开展第四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选工作,推选一批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现将推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1.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可推荐符合推选条件的“十佳研究生导师”、“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各不超过1个。

2.推选范围为我校在岗在职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导师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

3.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4.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是研究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5.育人成效显著。指导五届及以上毕业研究生,所指导的在读研究生表现优秀,所指导的研究生毕业后在相关工作岗位作出积极贡献。

6.导师本人及其学生无学术不端或其它失范行为记录。

二、申报流程

推荐单位需填报《第四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推荐表》、《第四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纸质材料(见附件1),一式三份(含word电子版),提交不超过2500字的参选事迹纸质材料(见附件2),一式三份(含word电子版)。事迹材料要如实反映导师和导师团队在培养研究生过程中的案例和故事,体现真实性、感染性、可读性。另附推荐导师和导师团队彩色数码照片1张(不小于2MBjpg格式)。

所有申报纸质材料于51012:00前报送到江宁校区行政楼717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压缩后发送至253782182@qq.com,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5-86185283

各培养学院要坚持推选工作的严肃性,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把筛选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把立德树人放在首位,把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效应的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推选出来。要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推选质量。

附件:1.第四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推荐表

2.第四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

3.参选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附件123.docx

                                                        研究生院

202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