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二届“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校内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位办发布时间:2020-06-15浏览次数:2228

各研究生培养院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省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发挥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江苏教育报刊总社今年将联合开展第二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选工作,推选一批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现将推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1. 各研究生培养院部可推荐符合推选条件的“十佳研究生导师”、“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各不超过1个。
2.推选范围为我校在岗在职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导师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
3.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4.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是研究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5.育人成效显著。指导五届及以上毕业研究生,所指导的在读研究生表现优秀,所指导的研究生毕业后在相关工作岗位作出积极贡献。
6.导师本人及其学生无学术不端或其它失范行为记录。
二、申报流程
推荐单位需填报《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推荐表》(附件1)、《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提交不超过3000字的参评事迹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参评材料撰写要求见附件3,要如实反映导师和导师团队在培养研究生过程中的案例,体现真实性、感染性、可读性。另附推荐导师和导师团队彩色数码电子照片1张(500万像素以上jpg格式)。
所有申报纸质材料于6月25日报送到江宁校区行政楼70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压缩后发送至975729858@qq.com,联系人:姜红,联系电话:025-86185283。
各培养院部要坚持推选工作的严肃性,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把筛选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把立德树人放在首位,把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效应的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推选出来。要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推选质量。
附件1 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推荐表
附件2 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
附件3 参评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附件1.2.3.doc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