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全省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署和有关法规,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延迟全省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2月17日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相关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届时将由省教育部门提前向社会公布。
各相关学校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统筹安排,细化实化各项防控和保障措施,确保平稳有序。
发布者: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20-01-28浏览次数:1940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全省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署和有关法规,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延迟全省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2月17日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相关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届时将由省教育部门提前向社会公布。
各相关学校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统筹安排,细化实化各项防控和保障措施,确保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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