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一)

发布者:培养办发布时间:2020-01-03浏览次数:4228

各学院及在校研究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2020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正式启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全国计划资助11000人,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500人,联合培养博士生8500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全国公开选拔。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积极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人员赴国外学习。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选拔方式

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审核推荐、研究生院遴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评审并确定入选人员。

、申请条件

1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4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5、年龄不超过3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6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派出者,还需满足合作奖学金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擅自放弃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的人员;5年内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本科、硕士期间派出者除外);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申请类别及要求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联系渠道

1、导师、实验室、院系与国外的学术合作、交流渠道。

2、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专栏。

3、国家留学基金委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可通过推选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亦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派出。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日程安排

120201-20202月: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供咨询服务,电话:86185535
2
20201-20202:本科生、研究生与国外一流院校联系,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联系接收学校,获取录取信函、资助证明及培养计划等材料;申请联合培养博士项目的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联系接收学校的导师,并收到接收学校导师的邀请函以及双方导师认可的研修计划。
3
2020217-2020221日:收到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的学生填写《中国药科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表》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此表见附件
4
2020228日之前:院部向研究生部推荐候选人。
5
202032-6日:研究生院审核公布候选人名单。
6
2020310-33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720205月: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关于本次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具体规定、报名和表格材料下载等详细事宜,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apply.csc.edu.cn/)查看。

中国药科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