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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术活动》必修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康迪发布时间:2023-04-27浏览次数:10858

各学院及研究生:

2021级研究生开始,各学科培养方案中新增《学术活动》必修环节(2学分)的要求。研究生院已于202210月发布《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学分认定与管理细则》,为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学术活动》必修环节的考核工作,就有关事项再次强调如下:

1.《学术活动》(2学分)为培养方案规定必修环节,如考核不通过,将无法毕业,不能参加毕业答辩。

2.《学术活动》考核成绩由各学科负责考核的课程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录入。硕士录入时间为第五学期末,博士录入时间为第七学期末,直博生为第九学期末,考核通过计2学分。

3.在学期间研究生学术活动参加次数要求:博士不少于7次,直博生不少于9次,硕士不少于5次。

4.研究生参加的每一次学术活动,都要及时填写《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记录》(附件1),并交给所属学科《学术活动》课程负责人,作为考核依据。

5.其他未尽事宜见《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学分认定与管理细则》(附件2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2021级及以后年级的每一位研究生。

 

附件1: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记录.docx

附件2: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学分认定与管理细则.pdf

附件3 学术活动课程负责人及学院秘书联系方式.xlsx

研究生院  

202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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