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激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提高科研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加强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依据《中国药科大学“复星医药-未来星计划”卓越博士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2025〕15号),现启动2025年“卓越博士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本次卓越博士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应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奖励对象
参评对象为今年完成中期考核的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三、奖金分配
卓越博士生奖学金每年评选优秀博士研究生10名,奖励标准为10000元/学年/人。
四、评审办法
(一)参照《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以申请人中期考核成绩作为评定依据根据中期考核的成绩,由学院组织评审。
(二)各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对申请人的中期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核,评定结果要在本学院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学院将《2025年度复星卓越博士生奖学金评定结果汇总表》《“复星医药-未来星计划”卓越博士生奖学金推荐表》(见附件)于2025年6月30日前交研究生院审核。
五、其他事项
(一)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本学院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向本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院评审委员会应做出答复。
(二)本通知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 学院2025年度“复星医药-未来星计划”卓越博士生奖学金获评结果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