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了《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名单》(附件),项目承担者应按照研究计划和有关要求认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承担者导师应将项目实施作为重要的培养指导职责予以全程指导。
发布者: 顾洁 发布时间: 2021-06-18 浏览次数: 3936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了《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名单》(附件),项目承担者应按照研究计划和有关要求认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承担者导师应将项目实施作为重要的培养指导职责予以全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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