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导师上岗招生资格审定相关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杨涓发布时间:2022-06-22浏览次数:3380


各学院: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实施办法(试行)(药大研函〔2021〕40号)、《中国药科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实施办法(试行)》(药大研函〔2021〕41号)文件要求,学校拟于7月初开展2022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资格审定工作。

       为保证本批次导师资格审定工作顺利进行,导师上岗招生资格申请、学院审定及学校审定相关工作均需系统操作。请拟申请2022年上岗招生资格的导师(教师),于6月30日前登录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系统”(推荐方式:登录学校信息门户个人主页,点击研究生培养),进入“导师遴选管理”模块,对用于本人招生资格审定相关的“科研论文”及“科研项目”进行检查、核对。操作指南见附件。

       本次核对的信息,仅用于导师上岗招生资格审定工作,请导师(教师)对用于申请导师上岗招生资格申请的必要科研论文和科研项目进行核对即可,无需核对所有材料。

       科研论文数据来源于图书馆系统。个人核对科研论文前,需先进行个人科研成果认领(方式:进入“个人门户”--“个人主页”--“科研成果认领”)。如数据有误,请联系图书与信息中心,联系方式: 徐老师,电话13776565918。

       科研项目数据来源于科技处系统,如数据有误,请联系科技处,联系方式:纵向项目,吴老师,电话86185053;横向项目,孙老师,电话86185529。


导师上岗招生资格申请前数据核对说明.docx


研究生院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