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全面推进我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立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年立项的“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详见附件3)
二、检查内容
1.建设内容。项目是否按照申报书设定的建设规划、建设目标、建设成果等开展工作。
2.项目进展。项目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阶段性预期建设效果是否达到。
三、准备材料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的要求,根据《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文件(附件2)精神,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中期考核表》(附件1),并根据实际情况附支撑材料,其中教学设计和课程教案必须提供,其他如课程大纲、教学课件、教学研讨记录、教学评价、论文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研究报告、课程网站链接、教学视频等可视情况提供。
四、工作安排
1.学院审核。项目所在学院于3月29日前对该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审核,明确评审意见,并提出“通过”及“不通过”结论。学院通过审核的课程请负责人于3月30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kangdicpu@foxmail.com(联系人:康迪,86185535),纸质版(中期考核表及支撑材料1份),签字盖章后送到行政楼820办公室。
2.会议研讨。各项目负责人准备5min的课程中期进展情况介绍,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专家审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议,提出评审意见。中期检查通过项目将拨付后续经费1万元,不通过项目将停止后续经费支持。评比出的优秀项目将优先推荐参加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并追加经费支持。
五、请各课程负责人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并参与会议研讨,未提交中期考核相关材料的课程将撤销立项,撤销立项的课程负责人2年内禁止申报研究生教育相关项目。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