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节假日的教学安排(研究生)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4月5日(周二)的课程。
二、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1日放假,共2天,不调休;4月24日(周日)、5月7日(周六)正常放假;5月2日至4日上课、上班;5月2日调休时间并入暑假。
三、端午节:6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6月3日(星期五)课程停上。
请各学院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和学生,提前做好教学规划。实验(实训)课的安排要求确保实验(实训)内容不减少,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研究生院联系,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