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药学专业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康迪发布时间:2021-09-16浏览次数:2582

各研究生培养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开展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论文评选范围为202091日到2021831期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全校范围内推荐8, 涉密论文、抽检出现不合格意见论文均不在参评之列。

 

二、材料报送

符合条件的专硕学位论文提交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位论文,pdf版;

2)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版;

3)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word电子版;

4)作者简况表,word电子版;

5)与学位论文相关的专利等有关证明材料每篇1份,PDF

6)培养单位出具的有关论文学术道德方面的保证书1份(可用学位论文第一页原创性声明),pdf

 

材料模板在附件里,所有文件打包到一个文件夹压缩包,命名为“某某优秀学位论文。请于2021105日下午3点前,将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kangdicpu@foxmail.com,联系人:康老师,联系电话:025-86185283

第四届全国药学专业论文评选.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