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和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的通知

发布者:刘涛发布时间:2021-07-05浏览次数:1957

各学院:

   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和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214号)要求,近期将开展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和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申报工作在““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jsxw.jse.edu.cn/上进行(712日起平台开放)。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依据《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苏教研〔20193号)(见附件)(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执行。

二、申报流程

   (一)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的申报

   1.712-731日,请各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表》(见附件12),申请设站单位签字盖章后提交2份纸质版到学院,学院签字盖章后统一汇总交研究生院,同时要求报送PDF电子版。

   2.81-813日,申请设站单位和学院将申报材料在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学校审核设站单位申请资格,给予符合条件的设站单位分配平台账号。

   3.814-820日,申请设站单位通过平台上传最终申报表及证明材料。

(二)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

 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标准参照《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1. 近三年曾获评优秀研究生工作站。

2. 为进站研究生工作、生活提供优越条件。研究生工作站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执行良好,每年按时上报基本数据。

3. 进站研究生规模大,近 4 年进站培养半年以上研究生总人数达 30 人以上。

4. 设站双方已形成紧密和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合作课题经费充足,在联合科技攻关、成果转化、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具有高质量的产学研结合成果。

5. 形成特色鲜明的研究生联合培养机制,人才培养成效显著,职业岗位锻炼效果突出,就业竞争优势突出。

6. 进站研究生的项目、论文、专利、标准、案例、政策建议等成果数量及水平突出,至少获得 1 项与工作站相关的国家级成果或 2 项以上省级成果,或成果产生重要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相关要求

   1.研究生工作站建设情况是研究生教育综合评价的重要指标,请各学院针对本学院研究生培养情况,精心组织指导具有较好基础、符合条件的学科参与申报。并主动与合作单位联系,加强对接交流,形成共建协议,明确知识产权归属,积极配合申请单位做好申报工作。鼓励已建成的各级研究生示范基地、实践基地、共建联合实验室积极申报。

   2. 请学院会同申请单位认真填写申报书,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初审并盖章,妥善管理研究生院分配的平台账号密码,协助申请单位按时上传材料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向研究生院报送相关材料,学校通过平台进行审核后完成上报。申报书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

   3.认定为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的单位应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与我校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方面的深入合作。做好工作站的基础数据年报和期满考核验收工作。

   研究生院联系人:陆老师,电话025-86185535,邮箱82667954@qq.com 

附件1: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pdf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表(企业填报).docx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填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