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院部、研究生导师和2021届毕业研究生: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办法》(校研〔2014〕4号)要求,对所有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和部分随机抽取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展双盲匿名评审,盲审合格者方可申请毕业答辩。
我校2021届毕业硕士生学位论文,按照10%的比例经由计算机系统随机产生校级抽检名单(见附件1)。所有申请答辩的博士生和已被抽中的硕士生学位论文材料最迟于2021年4月7日下午3:00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具体要求如下:
一、论文提交形式
非涉密的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传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平台”进行匿名评审。
被抽查的研究生将盲审论文原文、盲审论文摘要、论文信息汇总表(附件2)交由所在院部汇总。首次盲审费用由学校承担。
材料要求:
1、论文信息汇总表(附件2)请按照示例和说明填写,表头不可修改,黄色表头为必填项,灰色表头不用填。
2、学位论文封面不要出现本人和导师姓名,原文必须为pdf格式,命名方式:学校代码_学号_LW.pdf,如 10316_1631010001_LW.pdf
3、摘要必须为txt格式,命名方式:学校代码_学号_ZY.txt,如 10316_1631010001_ZY.txt
命名中不能出现任何空格,中间以下划线“_”连接,学号中如有字母“B”或“S”则均为大写字母。论文命名错误则无法上传至系统。因学生本人命名错误导致不能及时送审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论文评议采取“盲审”办法,要求所提供的论文不出现导师、作者以及其它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送审论文中如列举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或研究成果,须去掉所有作者及导师姓名。
注:在疫情防控期间,学位论文送审受理程序全部在网上进行,原则上不接收线下送审,涉及知识产权的核心内容,在不影响论文整体水平的情况下,可自行做好关键字段隐藏。
二、所有送审论文必须征得导师同意,由导师按照附件5的格式出具“送审同意书”,与论文一并交至所在院部。未提交导师“送审同意书”者,概不接受论文送审。
三、其它事项
1.被抽到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学位论文者,需向研究生院提交延期答辩申请,但学位论文仍须在答辩前交研究生院匿名送审,凡未经研究生院送审者不得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2.未参加此次论文盲审的博士研究生,请关注2021年下半年盲审通知。
3.按照与教育部学位中心的协议约定,盲审论文结果将在送检后50日左右反馈给我校,研究生院将从5月初开始,将陆续收到的抽检结果及时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请及时关注。
4.根据我校研究生毕业要求,博士生需有5-7份论文评阅意见,硕士生需有2-3份论文评阅意见,本次盲审合格意见可作为其中的有效份数,即博士生至少再补齐3份评阅书,硕士生至少再补齐1份评阅书,即可申请论文答辩。
5.送审论文的“题目”和“研究方向”是合作单位分配盲审专家的重要依据,且“研究方向”是指所提交的论文的研究方向,而非导师的研究方向,请务必重视此两项填写。
6. 学位论文盲审意见自提交盲审论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未提交答辩申请者,须重新参加盲审,且盲审费用须自行承担。
7. 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名单中,如有各类学籍异动而无法参加此次盲审者,由其所在院部统一开具说明,并加盖院部公章。
8、盲审论文封面见附件6,内容均需填写。
9、凡属保密的学位论文,根据规定,不能参加省、校或其它形式的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10、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考虑到保密论文要送纸质版,通过快递运送,时间不可控。为保证论文答辩工作按时完成,研究生论文尽量采取非涉密途径电子版送审以节约送审时间。如有特殊情况,请与学位办联系。
四、材料提交
各院部于2021年4月7日下午3:00前(将根据疫情控制做出适当调整)集中将非涉密盲审论文原文和论文摘要、论文信息汇总表(所有文件放在同一个文件夹里压缩)电子版发送给学位办康老师,“送审同意书”留在院部备查。
工作地点:江宁校区行政楼703办公室,86185283。
研究生院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