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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康迪发布时间:2024-06-05浏览次数:10

各学院、研究生:

为了确保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工作良好秩序,严格考试规范,营造良好考试氛围,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具体安排见附件1考试日程,未排日程的以任课老师通知为准。

二、考务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按要求加强对监考巡考人员的岗前培训,使监考巡考人员熟悉违纪作弊处理程序,增强监考人员监考工作的责任心。每门课程一个教室至少安排2名监考人员,当同教室考试人数超过70人时,按每超35人(不足35人按35人计算)新增一名监考人员。

考生凭学生证、身份证按照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就坐。

三、成绩报送要求

各学院要加强课程教学中学生过程性考核成绩管理,要公正、严格、合理地为学生评定平时成绩。期末考试结束后要及时阅卷并完成统分工作。

1.成绩报送方式:由课程成绩录入负责人将学生成绩录入到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系统登录方式为进入“学校信息门户--个人主页--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2.成绩录入时间要求:所有课程在考试结束后10天内必须将成绩报送完毕,本学期网上成绩报送系统的截止时间:202472024:00。成绩录入完成情况将作为学院年终考核指标评分依据。

附件1 研究生第二学期考试安排日程.xls

研究生院   

20246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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