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
为了确保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工作良好秩序,严格考试规范,营造良好考试氛围,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具体安排见附件1考试日程,未排日程的以任课老师通知为准。
二、考务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按要求加强对监考巡考人员的岗前培训,使监考巡考人员熟悉违纪作弊处理程序,增强监考人员监考工作的责任心。每门课程一个教室至少安排2名监考人员,当同教室考试人数超过70人时,按每超35人(不足35人按35人计算)新增一名监考人员。
考生凭学生证、身份证按照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就坐。
三、成绩报送要求
各学院要加强课程教学中学生过程性考核成绩管理,要公正、严格、合理地为学生评定平时成绩。期末考试结束后要及时阅卷并完成统分工作。
1.成绩报送方式:由课程成绩录入负责人将学生成绩录入到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系统登录方式为进入“学校信息门户--个人主页--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2.成绩录入时间要求:所有课程在考试结束后10天内必须将成绩报送完毕,本学期网上成绩报送系统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20日24:00。成绩录入完成情况将作为学院年终考核指标评分依据。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