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全国博士导师信息采集项的通知

发布者:康迪发布时间:2020-12-02浏览次数:2443


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0]145号)有关要求,现将信息采集说明和表格下发到各院部研究生秘书处。

    因此次信息采集系统实行国家、省级、学校三级账户,请各院部和博士生导师高度重视,认真填写,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准确,做好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

    请各位老师填表的时候注意不要改变表格的自身格式。

    院部系上交材料截止日期:12月21日。



研究生院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