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药大研函〔2022〕23号)及《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细则》(药大研函〔2023〕41号)的有关要求,本学期将集中开展中期考核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2级硕士研究生及2021级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预计在2024年6月中下旬进行(2021级直博生中期考核预计2025年6月中下旬进行)。因故不能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应至少提前两周提出延迟考核申请,导师、学院审批同意后参加下一批次中期考核,考核通过硕士至少6个月后、博士至少12个月后才能进行毕业答辩。
二、考核组织
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由各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统筹协调,各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具体负责(无系主任的学院则由院领导指定负责人),同一学院同一学科(学术学位)或专业领域方向(专业学位)为单位分组,集中开展。研究生按照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的院部及专业归属参加考核,硕士研究生采取现场审核书面材料的形式,博士研究生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
三、工作流程
研究生中期考核的评审结果将作为第三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的重要指标之一,参与研究生奖助金的评定及研究生的各项选拔考核。请各学院及相关研究生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关于2022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具体安排将于2024年6月初发布。
附件: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pdf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