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药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药大研函〔2024〕4号),现将2021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及考核重点
1、考核方式
在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的研究生由校内、外导师共同负责评价考核;在校内导师实验室进行专业实践的研究生由校内导师负责评价考核。
2、考核重点
考核评价分为知识掌握、能力提升、素质养成及取得成效。主要考查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结合程度;能否提出解决问题的新见解与新方法;解决途径是否具有改进与革新之处;成果是否具有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等。
二、考核工作安排
1、研究生在系统中“实践过程管理”模块中填写《专业实践报告》,包含实践参与的项目、实践内容、执行情况、实践成果等;
2、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根据指标体系对研究生专业实践表现及专业实践报告内容给予客观中肯的评价;
3、专业实践考核原则上在4月30日之前完成;
4、专业实践考核成绩高于或等于60分,考核结果为“合格”;专业实践考核“合格”方能申请申请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论文答辩。
由于学校网络维护,3月4日-13日之间系统访问时间为工作日的9:00-17:00。
联系人:顾洁,孙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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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