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节假日的教学安排(研究生)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4月7日(星期日)上4月5日(星期五)的课程。
二、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为确保上课学时尽量的均衡,上课安排如下:
1. 4月28日(星期日)上5月1日(星期三)的课程;
2. 5月11日(星期六)上5月2日(星期四)的课程;
3. 5月3日(星期五)课程停上。
三、端午节:6月10日放假,与周末连休。6月10日(星期一)的课程停上。
请各学院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和学生,提前做好教学规划。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研究生院联系,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