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2-03-23浏览次数:199

各研究生培养院部:

根据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文件《关于开展2012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现决定开展我校2012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及申报名额

1、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48项(分省立省资助和省立校资助);

2、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5篇,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7篇;

3、江苏省优秀研究生课程3门;

4、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特色活动项目1项(江苏省现代药物领域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

5、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12(分省立省资助和省立校资助)

6、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名额不限,鼓励积极申报。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我校2012年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各项目实施有关事项均按《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2012年)》(附件1)执行,并对研究生申报项目做进一步规定:

1、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

1)申报对象为全日制学术型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和一、二年级博士研究生,基本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委托培养研究生不得申报;

2)我校申报对象以博士生为主,硕士生项目限报学科专业:思想政治教育、分析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工、社会与管理药学、企业管理

3)已获上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和我校先声药业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未结题的研究生不能申报;

4)同一研究生导师最多可有两名研究生申报,且最多只能有一名研究生获得省立省资助;

5)具体名额分配将下发到各研究生培养院部,若项目未报满将会减少院部下年度申报名额。

2、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1)论文作者获得学位时间应在201091日至2011831日期间;

2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不参与申报;

3)拟申报论文须进行通讯评审,评审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外校专家不少于2人,此前进行过外审或内审的论文,其评审专家可以纳入计算。

三、申报办法

1、各研究生培养院部应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评选,择优推荐。

2、申报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研究生于45前将申报材料交至所在院部。各研究生培养院部组织评选上报工作,于413前将评选结果及申报材料统一交至研究生部。

3、申报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于41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组织专家择优评选。

4、申报江苏省优秀研究生课程、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的组织及个人于45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组织专家择优评选。

5申报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组织及个人于416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研究生部。

4、研究生部将所有评选申报项目材料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于425前报送江苏省教育厅。

四、报送材料要求

申请人需向院部及研究生部提交一份纸质版材料和电子文稿(申报优秀论文的需提交2本论文原稿,可暂不提供通讯评议意见),待校内评审通过后依据省相关要求补齐全部材料。报送材料需在上报省教育厅份数上多出一份,以备校内存档。

有关文件及申报表格等材料详见附件。江苏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ec.js.edu.cnhttp://jyt.njau.edu.cn

 

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部“211工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玄武门校区行政楼203房间)

    联系人:苌老师    联系电话:025-8327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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