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中国药科大学春季学期研究生毕业答辩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位办发布时间:2020-02-12浏览次数:1115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切实贯彻落实好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要求,研究生院于21日发布了致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及2020年考生的一封信”。为了顺利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毕业答辩工作,按照《关于做好开学前及春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校防组〔20207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毕业答辩相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1在注重疫情防控的同时,严把学位论文关,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

2、研究生院组织协调各学院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毕业答辩及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毕业答辩工作顺利进行。

3、加强对导师及研究生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确保毕业答辩期间研究生及答辩委员会人员健康。

4、指导各学院落实各项具体工作,把好研究生培养出口关强化对研究生毕业答辩全程的监督。

二、具体工作

1、时间安排

2020年春季学期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送审、答辩、学位授予等环节的时间节点将视疫情发展情况进行适当顺延;

疫情防控期间,将增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次数。拟在20206月和20209分别召开会议审核学位论文,具体开会时间将依据疫情控制情况确定。因疫情影响6月份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延后到9月份会议审核。

2、申请答辩的条件要求

12020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要求按照《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的规定(2015版)》(药大研〔2015174号)或《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的规定(2017版)》(药大研2017166号)规定执行考虑到疫情对实验和论文投稿进度的影响暂时取消“论文接收或发表、获得专利公开号才能申请答辩”的要求。按照先答辩后审核原则,拟毕业研究生在导师同意前提下均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答辩申请,导师应根据学生开展课题和论文投稿或专利申报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6月和9月)前,达到论文接收或发表、发明专利获得公开号”条件的研究生才能进入上会讨论名单。

2申请2020年春季学期答辩的研究生原则上应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对于因疫情影响开课,未能按时修满学分的研究生,在导师同意前提下也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答辩申请,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6月和9月)前修规定学分的研究生才能进入上会讨论名单。

3、学位论文盲审

根据研究生院2020131日发布的《关于2020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校内抽检工作的通知》,博士学位论文及部分毕业硕士学位论文的送审按照正常流程进行,时间节点将根据疫情控制做出适当调整后另行通知。

在疫情防控期间,学位论文送审受理程序全部在网上进行,论文电子版上传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平台进行双盲评议,原则上不接收纸质材料,涉及知识产权的核心内容,在不影响论文整体水平的情况下,可自行做好关键字段隐藏。

4、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与答辩组织

1)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导师、学院和研究生院直接在系统中进行审批,疫情解除之前学生无需向学院提交纸质版答辩申请材料,待疫情解除后各相关人员在纸质材料上补签字后交至学院统一处理。

2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相关文件要求,对原规定的答辩形式、答辩委员会人员组成、答辩地点做相应调整,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原则上,尝试视频答辩方式;疫情解除前不得邀请外地专家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疫情解除前校外基地培养和4+2校企联合培养的硕士答辩在培养单位进行,校内导师通过视频参加。

关于论文答辩工作的具体安排将以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政策为指导,根据疫情变化适时调整,详细流程将在研究生院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做进一步明确

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

202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