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培养办发布时间:2020-01-03浏览次数:2364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保证项目选派质量和留学效益;加强对派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专业学习方面的检查和指导;促进科研合作项目的建立与开展,进一步推动国内外高校学科、人员之间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派出留学人员的联系,为学生按期回国服务奠定基础,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选拔500名博士生导师赴国外交流。根据《2020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为正在国外留学的国家公派研究生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积极参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执行工作、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195911日以后出生)

二、派出人员在外交流访问时间不得少于四周。凡不足四周者将追缴相关费用。

三、2020年网上报名时间为310日—331,届时请登陆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受理单位名称为中国药科大学。

四、录取结果将于20206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五、本项目选派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112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对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接受其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六、被推荐人选网上报名时应提交国外正式邀请信,邀请方应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主管部门。

七、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按照2020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人需在纸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

申请表中研修计划部分应明确出访院校/机构名称、与外方合作情况、访问计划及行程、预期目标等。)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 正式邀请函复印件(邀请函应由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主管部门签发,并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

4. 外方合作导师介绍(主要包括国外合作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

5.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人需向受理单位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留存(留存期限为两年)。

八、申报的博士生导师需填写《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报名表》(见附件)并于2020310前交至江宁校区行政楼703.电话:86185535

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