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院级实践基地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院级实践基地申报的通知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等文件精神,加强和确保专业实践教学质量,切实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现开展2024年度中国药科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院级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实践基地的合作单位需满足《中国药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遴选实施细则(试行)》(药大研函〔2022〕19号)中相关要求,指导教师应满足《中国药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药大研函〔2023〕5号)中相关要求。

二、申报流程

(一)学院考察申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赴拟合作单位考察,并填报《中国药科大学拟合作建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院级基地现场考察情况登记表》(需学院签章,并附相关考察照片,详见附件1)。如确定共同建立实践基地,合作单位认真填报《中国药科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申报表》(详见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系统)。

(二)学校审批

研究生院根据学院考察情况及合作单位填报情况进行集中评审,确定2024年度中国药科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院级实践基地名单。

三、政策支持

学校把实践基地建设作为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纳入相关评优、评奖等评价体系及年终绩效考核。有效提升研究生实践能力、建设成效显著的实践基地及获得省级、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实践基地,学校将根据相关文件给予学院及导师适当的表彰奖励和资源分配上的倾斜。

四、其他事项

1.根据《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学校将定期对实践基地建设管理情况开展分类考核、评估,原则上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建立动态调整和淘汰机制。评估结论分为:优秀、合格、整改、不合格。且实践基地招生计划与评估结论挂钩。

2.我校已经全面启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系统,实践基地的申请及建立均在系统中完成(可参考附件2)。

3.本次实践基地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5日,请各学院审批注意时间节点。

附件:1.《中国药科大学拟合作建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院级基地现场考察情况登记表》附件1 现场考察情况登记表.docx

2.关于启用专业学位培养管理系统的通知http://yjsy.cpu.edu.cn/6e/28/c11379a159272/page.htm

 

 

 

研究生院

202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