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顾洁发布时间:2021-01-20浏览次数:1520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相关部门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及教育管理者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现开展中国药科大学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具体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二

二、申报对象

全校范围内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就的,均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重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

2.成果应在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质量保障机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得到社会和专家的广泛认可。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部门的成果合作联合申报,将高质量、有特色的优秀研究生教学成果挖掘出来。

四、奖励办法

一等奖奖励8000元,二等奖奖励5000元,三等奖奖励3000元。获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的项目将优先参加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奖申报的校级推荐评选。

、申报要求

1.成果第一完成人(成果负责人)应是我校正式职工;主要完成人应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承担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者,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个人作为负责人的成果限报1项,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成果申报所列成果参加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2.教学成果严禁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严禁重复申报,对于已获得过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3. 请各学院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成果评选申报工作,择优推荐至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工作与各学院年度考核指标相关,请各学院高度重视。

提交材料如下:

1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申报书》(含成果报告、相关支撑材料)(附件1)电子文档(PDF版)。

2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申报信息表》(附件2)电子文档(word版)。

 

上述材料电子文档2021312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联系人:顾洁gujie@cpu.edu.cn025-86185537

 

附件:1.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申报书附件1 申报书.doc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2.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申报信息表附件2 申报信息表.doc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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